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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


数学学院各班: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 号)《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9]1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 2023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学生。
二、调整原则
因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增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申请及评审程序参照《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法》。
三、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有变化,请大家使用附件中的表格。)
(二)班级公示截图打印版。
(三)《中北大学 XXX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春季学期增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资助条件。
(二)认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三)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全程接受监督。
(四)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和申请。
(五)各班务必于 3 月 10 日前向生活助学部报送准确材料。


                                           数学学院学生科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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