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 现组织开展 2023 年度春季学期本科生和研究生优秀个人、 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
本 科: 优秀毕业生
研究生: 优秀毕业生
2.先进集体:
本 科: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
3.奖学金:
本 科: 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 单项奖学金
二、 评选办法
本 科: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 》 (校学[2021]10 号) 执行。
2.优秀个人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 16 号)进行评选。
3.“优良学风班” 按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 及“优良学风班” 评选办法》 (校学[2021]11 号) 进行评选。
4.综合素质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 》 (校学[2020]11 号) 进行评选。
研究生:
1.优秀个人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
(校研[2014]第 7 号) 进行评选。
2.单项奖学金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校研[2021]2 号) 进行评选。
三、 时间要求
本 科:
(一) 优秀毕业生
5月 18 日下午 18 点前, 各班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
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学习部, 电子版以优秀毕业生打包发送到 1442851320@qq.com;上报材料包括:
1.《2023 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一式 3 份)
2.《2023 届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二) 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优良学风班
5 月 18 日下午 18 点前, 各班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学习部, 电子版以**学院**奖学金/优良学风班分类打包发送到 1442851320@qq.com;上报材料包括:
1.《 学院 2022/2023 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名单》 ;
《 学院 2022/2023 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汇总表》;
2.《 学院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 优良学风
班汇总表》 ;
3.《2023 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不合格人员名单》 。
(三) 单项奖学金
5 月 18日下午 18 点前, 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学习部, 电子版发送到1442851320@qq.com;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文体活动奖。 新增赛事定级申
请: 新赛事申请、 定级、 备案: 在已公布的《2022 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 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 2022.9.2—2023.5.10) , 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 , 由各班审核后于 5 月8 日前将申请统一报至学习部。
注意: 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 不再予以认定。
上报材料包括:
1.《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
2.《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 申报汇总表》 (包括特殊荣誉) ;
3.《 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 、 《 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 、《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 奖励申请表》 ;
4.《中北大学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 、 《中北大学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汇总表》 ;
5.学生申报各类奖项的相关附加材料。
研究生:
(一) 优秀毕业生
5 月 18 日下午 18 点前, 各班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学习部, 电子版发送到1442851320@qq.com;
上报材料包括:
1.《××学院 2023 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 3 份);
2.《2023 届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
(二) 单项奖学金
5 月 18 日下午 18 点前, 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
果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学习部, 电子版发送到1442851320@qq.com;
科技文体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 在已公布的《2022年研究生单项奖赛事定级表》 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2.9.2—2023.5.10) , 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 , 由班级审核后于5 月 8日前将申请统一报至学习部。
上报材料包括:
1.《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
2.《中北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个人申请表》 ;
3.《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表》 ;
4.学生申报各类奖项的相关附加材料。
四、 评选要求
(一) 本科
1.“优秀本科生毕业生” 评选要求
(1) 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体测无补测、 缓测;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无处分;
(3) 毕业设计和德育答辩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4)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且必须有一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同一学年内荣誉称号只算一
项。
(5)大学四年级第一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6) 学生提交个人事迹、 证书原件复印件、 成绩证明,
由学院进行审核, 个人事迹电子稿、 个人生活照电子稿由学院存档;
(7) 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 学院将不合格人员
名单报学生工作部, 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2.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 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2) 2022/2023 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3) 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 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3.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 赛事定级依据: 《2022 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 ; (各类赛事、 发明专利取得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2.5.2—2023.5.10 之间) ;
(2) 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3) 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 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4) 在同一类活动中, 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以最好成绩申报;
(5) 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 按一等奖奖励; 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 三等奖奖励;
(6) 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 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7) 非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不在此次申报。
(二) 研究生
1.“优秀研究生毕业生” 评选要求
(1) 评选范围: 2023 届硕、 博士应届毕业生;
(2) 评选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研究生总数的 5%;
(3) 在研期间曾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 ” 、 “优
秀学生干部(标兵) ” 、 “优秀共青团员(团干) 、 “优秀党员” 称号者;
(4) 在就业工作中, 文明诚信, 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 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6)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无处分;
(7) 在研期间科研能力突出;
(8) 学生提交个人事迹、 证书原件复印件、 成绩证明,由学院进行审核, 个人事迹电子稿、 个人生活照电子稿由学院存档;
2.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 我校有正式学籍的、 已注册的学制内的博士研究生及二、 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
(2) 本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无处分;
(3) 赛事定级依据: 《2022 年研究生单项奖赛事定级表》 ;
(4) 社会工作奖各学院获奖学生比例不超过本院研究
生总数的 3%, 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5) 学生各类赛事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2.5.10—2023.5.10 之间。
(三) 其他要求
1.各班根据实际情况, 务必保证班级、 院级两级公示期的时长, 并确保公示范围面向全院学生。
2.为保证毕业生离校前能顺利完成奖项评选及奖学金
发放工作, 各班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3.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4.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 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 名额不递补; 院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 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 名额不递补。
5.请学生本人及各班认真审核学生成绩、 奖励等申报材料, 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6.各班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 公平、 公正、 公开地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 公示渠道要多样化, 确保每位学生的知情权.
数学学院学生科
2023..4.27